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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美国加州大学欧文分校合作奖学金项目遴选通知

根据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年与美国加州大学欧文分校合作奖学金项目人员遴选工作。按照双方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2023年拟选派并资助不超过45名中国优秀青年赴美国加州大学欧文分校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请我校有意向的申请人按照项目简章要求(详见附件),做好申请材料准备、网上申报和人选推荐等各项工作。

、资助计划、选派类别与资助领域

1.协议名额:不超过45人/年

2.选派类别:

攻读学位硕士研究生:15人/年

攻读学位博士研究生:30人/年

3.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

攻读学位硕士研究生留学与资助期限:12-24个月

攻读学位博士研究生留学与资助期限:不超过48个月

4.资助领域:加州大学欧文分校亨利·萨谬理工程学院、人文学院和社会科学学院所有学科领域。

、资助内容

1.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前24个月的学费(含国际学生学费)、中国政府规定标准的奖学金生活费(含海外健康保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申请费;提供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4个月的学费(含国际学生学费)、中国政府规定标准的奖学金生活费(包括健康保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申请费。

2.加州大学欧文分校在学生保持良好学业成绩的情况下提供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第3年起的全额学费和健康保险,另将以助学金、助教或助研形式提供生活津贴,使其所获得资助水平与在同一项目就读的其他博士研究生一致;录取至亨利·萨谬理工程学院的硕士研究生,欧文分校将为录取人员争取助教岗位等机会。

、申请条件

(一)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三)选拔对象: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

4.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在加州大学欧文分校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自费在加州大学欧文分校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并应提交导师同意函,被录取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从博士第二年开始计算。

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

1.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请时应为我校或我校科研机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不接受现在国外学习/工作人员的申请。

(四)申请人须符合以下英语条件之一(申请时尚未满足英语要求的亦可申请,但须在派出前提交英语合格证明):

1.英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2.近十年内曾在英语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英语高级培训班并获得结业证书。

6.参加由加州大学欧文分校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由加州大学欧文分校单独出具英语合格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加州大学欧文分校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五)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已办理放弃公派留学资格的除外)。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6.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六)申请人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程序时无须提供加州大学欧文分校出具的攻读博士/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

(七)申请人如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程序并获得国家公派赴加州大学欧文分校留学资格,须自行按照加州大学欧文分校要求申请入学。

四、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

详见附件《项目简章》、《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

《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在国外留学申请人用)》

五、申请时间安排

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个人网上申报。

2022年11月30日前将纸质报名材料上交到国际交流合作处(报名材料内容需与网报材料内容一致)。

六、报名方式

此项目不接受个人申报,申请报名人员请务必加入QQ群467089447。报名名单确认、材料递交、申报解答等都将在此群通知,未加群视为不参与此次报名。

(其他具体要求,请参照附件)

联系人:刘老师 机关楼312 电话:0459-6503396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