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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本项目旨在将我国艺术类人才输送至艺术教育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或机构进行学习,培养我国紧缺的艺术类人才。项目详情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list/26)进行查看。

一、选派类别、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

1.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3-12个月;

2. 博士后: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3.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36-48个月;

4.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5.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12-24个月;

6.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3-12个月。

二、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

三、选拔办法及报名方式

本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并签约派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10-31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23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我校申报人员请在2023年3月26日之前完成网报,并将所有纸质材料于2023年3月26日之前上交到国际交流合作处(机关楼312刘老师),同时将所有纸质材料扫描成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iccalsy@163.com。(除基金委要求上交的材料外,我校申报人员还应填写东北石油大学“出国审批表”,由各二级单位签署盖章完毕后,与其他材料一并上交到国合处。)

此项目不接受个人申报,我校申请报名人员请务必加入QQ群160572137。报名名单确认、材料递交、申报解答等都将在此群通知,未加群视为不参与此次报名。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其他具体要求请下载并仔细研读相关附件。

联系人:刘老师 机关楼312(国际交流合作处)

电话:0459-6503396 QQ:1533324325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