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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教师申报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地方合作项目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我校2023年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后:6-24个月。

二、申请条件:

1、类别

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重点支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国家公布的“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重点支持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的人员。

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2、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3、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此类人员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WSK/TOEFL/IELTS等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达到合格标准者。

三、应交材料及申报流程:

应交材料

1、东北石油大学教职工国外访学申请表(见附件2):需处理好院系签字盖章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网报平台提交后打印

3、《单位推荐意见表》(见附件3):网报平台提交自动生成

4、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5、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6、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外方合作者简历(由其本人签字)

8、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9、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4月21日至4月30日,通过加入报名QQ群进行校内报名。

2023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5月1日-5月15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我校申报人员请在2023年5月12日之前完成网报,并将所有纸质材料于2023年5月12日之前上交到国际交流合作处(机关楼312刘老师),同时将所有纸质材料扫描成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iccalsy@163.com。 此项目不接受个人申报,我校申请报名人员请务必加入QQ群:493774734。报名名单确认、材料递交、申报解答等都将在此群通知,未加群视为不参与此次报名。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如若逾期未交材料,一概不予受理。

其他具体要求请下载并仔细研读相关附件。

联系人:刘老师 机关楼312(国际交流合作处)

电话:0459-6503396 QQ:1533324325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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