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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办理手续流程

指我校在职工作人员个人申请、学校推荐、被国家出国留学基金委员会录取后出国留学的出国类型。申请国家公派留学相关信息请浏览国家留学基金网站( www.csc.edu.cn )。

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办理程序

1、根据基金委各类项目,每年12月至次年9月到国际交流合作处报名。同时教师个人提交申请,填写《东北石油大学教职工国外访学申请表》,按院(部)领导、人事处处长、国际交流合作处处长、主管外事副校长顺序进行审批签字、盖章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备案。

2、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审批并组织材料报送到省教育厅进行初审,待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

3、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后公布,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接收录取通知书,并通知相关教师。

4、凭录取通知书、国外邀请函及相关材料,按照基金委要求办理派出手续。

5、凭相关手续到人事处办理请假手续。

6、至国际交流合作处交验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下载并签署的协议和《签署协议须知》复印件。

7、出国前,接受国际交流合作处行前培训。

8、留学期间,按照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相关要求提交研修报告等文件。

9、回国后,应在一个月内到国际交流合作处、人事处办理回国报到手续,递交留学回国总结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