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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石油大学因公临时出国申报材料和程序

 

一、   办理因公临时出国手续应准备以下申报材料:
(一)《东北石油大学出国任务审批单》一份。
出国任务、访问各城市必要性要详细说明出访任务、必要性及团组公示情况。团组人数不得超过6人;出访1国不超过5天,2国不超过8天,3国不超过10天,出访南美和非洲在航班衔接不便的情况下,1国不超过6天,两国不超过9天,离、抵境当日计入在外停留天数。出国参加国际会议或从事科学实验、观测、勘探、采集、合作研究等科研活动团组的人数和在外停留时间,可根据任务实际需要和人员身份从严掌握。费用来源分五种::1、自理 2、全部邀请方负担3、部分邀请方负担4、项目支出 5、其他(按邀请函中费用说明的实际填写)
(二)邀请函及出访日程(原件、复印件及准确译文各一份)。
邀请函原件要正规。邀请单位要业务对口,级别对等,严禁通过中介机构联系或出具邀请函,邀请函内容包括:1、具体的访问目的;2、出访时间及天数;3、被邀请人姓名、地址、职务;4、出访费用情况;5、具体出访日程;6、邀请单位、地址、电话、邀请人姓名、职务、签字、单位公章等。译文要按照邀请函原件格式完整、准确翻译,须打字。邀请函的邀请时间应与计划实际报批时间一致,办理签证天数须与批准天数一致。
(三)《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打印件一份。
由厅级及以下人员填报。在备案表下方由校党委书记亲笔签名、签署日期,并盖党委章。备案表背面空白处贴照片(办理新护照需贴本次护照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并盖校公章以确认身份证真实性。
(四)费用说明一份
费用说明需提供详细费用说明,明确费用承担单位及具体明细,并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印章。
费用明细包含: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个人零用金、国际旅费、城市间交通费、签证费、保险费、会议注册费等内容。
(五)数字照片采集回执1
如需办理因公护照,到哈尔滨市果戈里大街298号省外办照相,回执需贴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六)如持普通护照,提交《东北石油大学持普通护照因公临时出国申请表》。
二、审批程序:
(一)校领导因公临时出国计划须报国际合作处。根据上级规定,校领导因公临时出国计划须报教育厅审批。校党委书记出访执行方案由校长签批,校长出访执行方案由校党委书记签批,副校长出访执行方案由校长签批。
(二)学校处级干部出访需通过组织部审核、国际合作处审批,并经校领导同意,最后报分管外事校领导审批。
(三)学校其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持上述材料申报国际合作处审批。
(四)出访单位应在计划出访日期前至少6周报送审批材料,如团组成员含副厅级以上干部,需提前8周报送审批材料。国际合作处每月1日和15日接受出国审批材料,在3-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成后,报黑龙江省外事办申办因公护照及签证,确保按时完成出国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