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国家战略对既懂独联体地区语言又懂相关专业高层次人才培养的迫切需求,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计划通过与独联体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选派一批优秀人才出国留学。现将有关遴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在预报名阶段,将我校报名情况向省教育厅汇报后,省教育厅根据我校预报名实际,名额分配如下:乌克兰 1人、哈萨克斯坦3人、摩尔多瓦2人、阿塞拜疆4人。请根据 《2016年独联体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选派计划》(附件1)选择与自己专业有关的项目。
本次遴选优先考虑一外为俄语的申请人,并以接受国外完整学历教育为目标且学习留学目的国优势学科专业的学生。具体接收高校根据申报者情况由相应的外方落实。
二、选派类别及条件
被推荐人员应符合《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附件2)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1、本科生(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留学期限一般为60个月(外语已达到国外接收院校要求的,直接进入专业课程)或72个月(外语未达到国外接收院校要求的,需先进行一年预科学习,合格后再进入专业课程)。申请时,应为本科一年级学生,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适应能力。
2、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24个月(外语已达到国外接收院校要求的,直接进入专业课程)或36个月(外语未达到国外接受院校要求的,需先进行一年预科学习,合格后再进入专业课程)。申请时,应为本科应届毕业生及硕士一年级学生,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适应能力。
三、申报办法
1、自愿报名,下载《东北石油大学2016年独联体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申请表》(附表3)经院系审核完成“院系负责人”签字项后,(应届本科生还需提交经学工处盖章认证的高考成绩单复印件),于1月5日下班前(申请截止日期)交至国际合作处(机关楼311)。
2、同时将《东北石油大学2016年独联体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申请表》(附表 3)电子版(文件夹命名:独联体+一志愿拟申请国家+姓名+所在院系)发至邮箱:852288544@qq.com。
3、申请人在大学学习期间只能申请一次赴境外交流学习机会,申请人一旦被正式录取,非不可抗拒原因,不得退出项目,否则愿意承担相关责任。申请材料不合格或不全视为无效。
四、评审、录取及派出
学校初选后,经省教育厅报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对获推人选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留学候选人员名单,最终录取结果(包括国外接收单位等)以外方奖学金落实通知为准。被录取人员一般在2016年9-10月派出。留学候选人员奖学金落实后,应保证按项目要求的时间派出,不得擅自推迟派出时间或放弃已获得的奖学金资格。
五、资助方式
被录取人员在外留学期间享受对方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按规定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政府互换奖学金生活费补贴。
六、通知未尽事宜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阅,或咨询国际合作处。
联 系 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6503391 18246956088
国际合作处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