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介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派若干名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高等职业学院、高等专科学校一年级在校生赴日本专修学校学习。
二、选派计划
1、招生规模
不超过5人/年。根据评审结果择优录取。
2、选派类别:我校专科一年级在读。
3、留学期限:36个月(语言学校12个月+专修学校专业学习24个月)
*如因故未按期完成日语学习,资助资格将被终止,须即自行回国。
4、资助内容
日方提供留学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资助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留学人员在日本专修学校毕业后可获相当于国内大专学历;毕业时如获得日本大学本科(含)以上录取通知书,可申请到期暂不回国,继续在日攻读更高学位。
5、选派领域
工业领域(含土木·建筑、电气·电子、机械、无线通讯、电子计算机、信息处理)
卫生领域(含营养学、烹饪、美容)
教育·社会福利领域(含护理师培训、护理福利、社会福利)
商学领域(管理、会计、商学、旅游、酒店管理)
服饰·家政领域(和服/西服裁剪、服装设计)
文化·素养领域(音乐、影视、动画制作、漫画插图制作、美术、设计、摄影、翻译)等。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申请时应为国内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高等职业学院、高等专科学校一年级在校生。1999年4月2日至2006年4月1日之间出生人员。
6、具备一定的英语或日语交流能力。
四、申请办法
申请人经所在学校审核同意后,按“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及“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要求准备申请材料,于2023年5月23日至26日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我校申报人员请在2023年5月26日之前完成网报,并将所有纸质材料于2023年5月26日之前上交到国际交流合作处(机关楼312刘老师),同时将所有纸质材料扫描成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iccalsy@163.com。(除基金委要求上交的材料外,我校申报人员还应填写东北石油大学“出国审批表”,由各二级单位签署盖章完毕后,与其他材料一并上交到国合处。)
此项目不接受个人申报,我校申请报名人员请务必加入QQ群:515073658。报名名单确认、材料递交、申报解答等都将在此群通知,未加群视为不参与此次报名。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专修学校留学生奖学金”。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其他具体要求请下载并仔细研读相关附件。
联系人:刘老师 机关楼312(国际交流合作处)
电话:0459-6503396 QQ:1533324325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