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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年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的遴选通知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2024年度将继续选派访问学者通过中加学者交换项目赴加拿大高校研修。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派专业

加拿大研究,领域侧重社会科学及人文学科,如商学、经济学、法律、国际关系、历史、政治、社会学、地理、艺术、英语或法语文学、语言学、教育、传播政策、媒体研究、规划、科学政策、社会管理、环境研究、建筑及其它相关领域。

二、资助期限及资助内容

1、留学及资助期限:4-12个月

2、资助内容

(1)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申请费。

(2)加方提供在加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2200加元/月)及医疗保险费用。

三、被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从事有关加拿大研究(领域详见选派专业),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满两年以上方可申请。

7、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68)及拟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

8、来自高等教育机构或其他研究机构申请人应符合如下条件:

(1)应为全职、正式教学或研究人员,具有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硕士毕业后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博士毕业后无工作年限要求。

(2)学术水平和研究计划的学术质量将作为选拔的首要标准。

(3)优先考虑研究课题旨在促进中加相互了解的申请人。

(4)优先考虑研究项目能够在申请人回国后在中国产生广泛影响的申请人,可通过出版专著、在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等方式使其研究成果在中国得以更广泛地传播。

9、来自政府、媒体和文化组织申请人应符合如下条件:

(1)应为中级专业人员,需具有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承担管理、政策发展或决策等相关职责,并且在本单位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2)在工作中富有创造性、革新性和开拓精神,表现出卓越的领导才能。

(3)优先考虑以下领域的专业候选人:

公共政策分析和公共管理、经济学/金融/银行、环境保护、法律、教育、公共卫生政策和管理。

(4)优先考虑致力于通过其学术研究促进中加相互了解的人员。

10、已获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邀请信(需自行联系,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四、申报说明

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至6月30日。请各位老师按照《中加学者交换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详见附件1)提交申请材料。

我校申报人员请在2023年6月25日之前完成网报,并将所有纸质材料于2023年6月25日之前上交到国际交流合作处(机关楼312刘老师),请被推荐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合并为一份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申请人姓名拼音(姓、名分开,大写);邮件主题命名格式:2023年中加学者项目+姓名拼音(姓、名分开,大写),于6月30日前发送至iccalsy@163.com。(除基金委要求上交的材料外,我校申报人员还应填写附件3:东北石油大学“出国审批表”,由各二级单位签署盖章完毕后,与其他材料一并上交到国合处。)此项目不接受个人申报,我校申请报名人员请务必加入QQ群:646334362。报名名单确认、材料递交、申报解答等都将在此群通知,未加群视为不参与此次报名。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逾期未交材料的,一概不予受理。

其他具体要求请下载并仔细研读相关附件。

联系人:刘老师 机关楼312(国际交流合作处)

电话:0459-6503396 QQ:1533324325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