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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东北石油大学“国际交流基金”经费申报的通知

各院部:

为加强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促进多层次、多领域合作交流项目的实施,推动学校国际化办学进程,提高学校国际合作交流与教育国际化水平,扩大国际学术影响力,经2018年3月30日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设立东北石油大学国际交流基金,制定《东北石油大学国际交流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对重点国际合作交流计划和项目给予资助。

目前,2018年项目经费申请工作已正式启动,各院部可根据本单位与国(境)外高校交流及合作相关情况,申请“东北石油大学国际交流基金”经费资助。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1、资助教师出国(境)参加重要国际学术会议;

2、邀请国(境)外著名学者来校讲学;

3、资助校级代表团或各二级院部组团出访与国外著名高校开展实质性交流活动或执行特定校际教学、科研合作任务。

二、资助标准

1、申请学校国际交流基金资助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应符合以下条件:

(1) 所参加会议必须是由国际权威学术机构或国(境)外知名大学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一个会议至多资助两人,一人每年仅限资助一次;

(2)申请者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及副教授以上职称;

(3)申请者需具备相应的外语水平,能自由会话、用相应国家语言进行会内外学术交流;

(4)申请者需被邀请担任会议主席、分会主席、作大会特邀报告。

2、申请学校国际交流基金资助聘请国(境)外著名学者来校讲学的,所聘学者应是该学科领域内世界公认的著名学者,如科学院院士等。学校为来校专家提供往返国际机票(经济舱)。在校期间的食宿费,讲座酬金等其他费用由二级院部自筹。

3、资助校级代表团或二级院部组团出访,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活动的,或执行特定校际教学、科研合作任务要求出访内容是执行校际合作协议约定的交流项目或参加政府部门、国际组织举办的国际高等教育交流活动,或执行学校指派的教学、科研校际交流任务,每个组团原则上至多资助3人。

三、申报时间及其他事项

1、请有意申请项目资助的院部及教师填写《东北石油大学国际交流基金经费申请表》,于2018年5月25日前由院部统一汇总后报国际交流合作处(机关楼311房间),同时将电子版统一发送至nepufunding@163.com。

2、已申报2018年因公短期出国计划的团组和教师优先资助。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冯老师    金老师

联系电话:6507781   6503391

 

附件1:东北石油大学国际交流基金经费申请表.doc

附件2:东北石油大学国际交流基金管理办法.pdf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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