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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东北石油大学教师出国(境)研修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二级院、部、直属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我校教师出国(境)研修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学校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各级各类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项目。

申报2019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面上项目资助是申请2019年度学校资助出国研修项目的前提条件。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面上项目未能获得资助的教师才有资格申报学校资助项目。

注:国家留学基金委面上项目(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等)将于2019年1月初开始,4月中旬左右公布资助名单。

2.申请学校资助项目申请者提交申请时需同时提交外方正式邀请函(外方正式邀请函也是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面上项目必备材料)。

3.申请学校资助项目申请者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规

定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标准。没有外语成绩的教师可以先申报,后提供外语成绩,但派出时必须达到语言要求。

4.其他申报条件按《东北石油大学教师出国(境)研修工作实

施细则(试行)》规定的要求执行。

二、语言相关

1.计划2019年度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省地方合作项目或学校

资助项目资助出国研修的教师请提前确定留学国别及国(境)外研修机构,以便尽早获得邀请函等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面上项目要求的外方材料并确定留学语言要求;

2.语言条件没有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规定标准的教师请提前规划参加语言培训或考试的时间,确保在入选出国留学资助项目以后按期派出(《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有效期为两年);

3.学校对参加教育部出国语言培训部语言培训并通过结业水平测试获得《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的出国研修教师给予上限8000元人民币的资助(凭语言培训费发票、往返交通费票据报销)。

三、出国资助标准和时限

1.学校资助标准按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项目资助标准执行;

2.资助留学时限为6-12个月;自费出国(境)研修费用自理。

四、其他事项

1.2019年度学校资助出国研修项目报名工作将在2019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面上资助项目资助名单公布后启动(2019年4月中旬);

2.学校根据教师报名情况确定2019年度项目资助名额,相关申请流程及考核要求按学校《东北石油大学教师出国(境)研修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政策执行;

3.成功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简称国家面上项目)公派出国留学1年以上(含1年)的教师,学校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万元(已含8000元语言培训费资助)。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老师   金老师

联系电话: 6507781  6503391

 

附件1: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标准.pdf

附件2:《东北石油大学教师出国(境)研修工作实施细则(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