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工作部署,2019年“匈牙利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启动,为做好遴选、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a
(一)选派规模:全国200人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本科生:留学期限为36-60个月(可申请一年匈语预科)
2.本硕连续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0-84个月(可申请一年匈语预科)
3.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18-30个月(英文授课)
4.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英文授课)
(网上申报时具体留学期限请以匈方接收院校学制为准,申请匈语预科教育人员,有匈语基础的申请者优先,留学期限应在原学制期限基础上增加12个月)
(三)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1.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工程、信息技术、经济学及商业管理专业
2.本硕连续硕士研究生:艺术专业
3.博士研究生:不限
(四)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匈牙利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免住宿费或提供住宿费补贴、部分奖学金生活费:本科生/硕士研究生130欧元/月,博士研究生前两年为450欧元/月,后两年为580欧元/月),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补贴(本科生200美元/月、硕士/博士研究生无奖学金补贴)。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本科生/本硕连续硕士研究生:优先选派相关专业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
2.硕士研究生:相关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硕士在读一年级学生。
3.博士研究生:硕士应届毕业生,博士在读一年级学生。
同时,申请人还应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语言条件
匈方接收院校一般使用英语授课,申请人的英语水平须满足各接收院校的要求并在申报时提交相应语言水平证书(相关要求请登陆 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匈方英语语言要求采用欧洲共同语言参考标准(具体标准请登陆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层级从A1至C2,大部分接收院校要求为B2级,其对应iBT托福成绩为90分,剑桥英语证书“B”级、雅思5.0。
本科生/本硕连读生可申请匈牙利作为授课语言,须进行为期一年的匈语预科学习,一年后通过匈方语言考试并获得入学资格的留学人员方可进入专业课程学习;如未通过,奖学金终止并根据规定按期回国。硕/博士研究生不允许申请匈语授课课程。
(三)其他要求
申请人可选留学院校、留学专业课程设置、留学身份、留学期限、授课语言及语言水平要求、学位学历要求、留学院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留学院校网址链接等相关信息请登陆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
申请人在匈高校注册时应年满18岁(200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申请人无须提交匈方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
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三、申请流程
(一)材料准备与校内报名:2018年12月1日之前,申请人将《东北石油大学公派留学申请表》(附件1)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确定候选人名单后,候选人于2019年1月15日前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该项目所需的申请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及要求准备材料并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申请人在线填写并提交)
2.《匈牙利奖学金申请表》(登陆匈方网上报名系统在线填写后打印并签名)
3.英文个人简历(须使用Europass Format,可在匈方网报系统下载)
4.Motivation Letter(不少于1页,字体使用“Times New Roman”,字号12号,单倍行距)
5.在读证明
6.成绩单复印件(本科及以上成绩单)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9.经公证的中英/匈语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可于2019年7月15日前电子扫描件至邮箱:ouyafei9@csc.edu.cn)
10.学习计划(仅限博士研究生申请人,不少于2页,字体使用:“Times New Roman”,字号12号,单倍行距)
11.两封中英文专家推荐信(仅限博士研究生申请人。)
(二)学校审核及材料上报:2018年12月3日前,学校将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后,将正式推荐公函、推荐人选名单、申请人申请材料和外方要求申请人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提交至黑龙江省教育厅。
(三)网上申请:经学校正式推荐的人选须于2019年1月10日前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同时,须于2019年1月10日前登陆匈方网上申报系统(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提交对外联系材料,申请人应在网报时填写2个或以上不同的study program,完成网上申请后,申请人不能再对申请留学院校/专业进行更改。
(四)国家评审与录取:2019年2-6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并向匈方提交评审合格的留学候选人名单。匈方高校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安排留学候选人参加入学考试,最终录取结果以匈方通知为准。未被匈方录取人员,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负责其派出事宜。
所有留学候选人须于2019年7月15日前将匈方奖学金证明信(Letter of Award)和匈方接收院校通知书(Decision of Admission)的扫描件发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以上两份文件完成国内录取。凡不按照要求提交相应材料而影响录取的,由留学人员本人负责。
四、派出及管理
(一)被录取人员应按计划派出,不得擅自放弃留学资格。具体派出日期以匈方通知为准,一般为8-9月。
(二)留学人员需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手续。
(三)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学校及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学成后应履行回国服务义务。
五、其他
匈牙利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的详细情况及最新信息,请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国际交流合作处(机关楼311)金老师
联系电话:6503391 邮箱:852288544@qq.com
附件1:东北石油大学公派留学申请表.doc
附件2:匈牙利互换奖学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