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直属单位、机关各部处室:
为做好我校教师申报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学校鼓励教师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各类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成功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面上项目公派出国留学1年以上(含1年)项目资助并成功派出的教师,学校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万元(备注:1.此项奖励包括出国留学语言培训费的资助;2.国家留学基金委其他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等定向分配学校名额的项目除外)。其他申报条件按《东北石油大学教师出国(境)研修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要求执行。
一、申报时间及申报条件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1月5日-15日申请,3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
2.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3.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此外,申请人还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二)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4.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5.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应为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6.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7.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8.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一)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二)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三)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四)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五)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程序
1.申请者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进行在线申报http://apply.csc.edu.cn,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提交,同时打印《申请表》。
2.申请人员根据申报要求准备纸质申报材料,由学校审核后统一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不接受个人申请。
3.录取结果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
三、2020年申报工作需注意和强调的几个问题
1.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均要求申请人在申报时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拟申报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的教师请尽早启动对外联系,取得正式邀请函。
2.申报人员需要注意申报项目的留学资格保留期限。凡被录取人员未在留学资格保留期内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请合理安排个人出国时间后再选择项目进行申报。
3.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4.同一时段内仅限申报一个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在已申报项目未公布录取结果前,不接受申请人申请其他项目。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459-6503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