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外合作项目已经发布(各类别项目具体信息可查阅:https://www.csc.edu.cn/chuguo)。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和同学及时查看项目遴选通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并签约派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访问学者:3-12 个月
博士研究生:36-60 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 个月
硕士研究生:10-36 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 个月
本科插班生:6-36 个月
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4-60 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36 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俄乌白艺术体育类项目
访问学者:3-12 个月(不含一学年语言预科学习)
15-24 个月(包含一学年语言预科学习)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 个月(可含一学年语言预科学习)
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
访问学者:不超过(含)3 个月。
三、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37)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符合申请项目的其它具体要求。
四、部分项目申请时间及申请方式
我校申报人员请在各项目规定时间内完成网报,并将所有纸质材料于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之前上交到国际交流合作处(机关楼312刘老师),同时将所有纸质材料扫描成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iccalsy@163.com。(除基金委要求上交的材料外,我校申报人员还应填写东北石油大学“出国审批表”,由各二级单位签署盖章完毕后,与其他材料一并上交到国合处。)
此项目不接受个人申报,我校申请报名人员请务必加入相应项目的QQ群。报名名单确认、材料递交、申报解答等都将在此群通知,未加群视为不参与此次报名。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其他具体要求请下载并仔细研读相关附件。
联系人:刘老师 机关楼312(国际交流合作处)
电话:0459-6503396 QQ:1533324325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