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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开展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导师的要求,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项目详情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34)进行查看。


网址方便查看:

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35

https://www.csc.edu.cn/chuguo/s/4032


一、选派类别、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36-48个月;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学制、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但如果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超过48个月,资助期限最多为48个月,留学期限超出资助期限者,超出期间的费用由留学人员自理。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二、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


三、选拔办法及报名方式


本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并签约派出。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依托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分为两个阶段: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日前校内预报名,310-31日基金委官网网报;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36日前校内预报名,310-31日基金委官网网报。


此项目不接受个人申报,我校申请报名人员请务必202636日前加入QQ群:885776950。报名名单确认、材料递交、申报解答等都将在此群通知,未36日前加群视为不参与此次报名。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其他具体要求及申报材料见附件。


请申请人务必加入报名QQ群,学校统一集体受理报名材料。



联系人:老师


联系邮箱:dywskxjw@163.com




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国际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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